中共自贡市贡井区委组织部
关于公开提名推荐乡镇党政正职人选的公告
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,拓宽识人视野、创新提名方式、扩大选人民主、完善用人机制,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,根据贡井区干部队伍实际,经区委研究,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提名推荐党政正职领导干部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。
一、推荐职位
乡镇党委书记1名、乡镇政府镇长4名。
二、资格条件和范围
严格按照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、《四川省乡(镇、街道)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》和《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》等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执行,并具备以下要求。
(一) 资格条件
乡镇党委书记:担任乡镇长职务3年以上。
乡镇政府镇长:
1、应在副科级领导岗位工作2年以上。
2、具有2年以上党龄,具有公务员身份。
3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。
以上时间均计算至2015年3月31日。
(二)人选产生范围
乡镇党委书记:在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现任乡镇长中选拔。
乡镇政府镇长:
1、在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正科级后备干部中选拔。
2、根据《贡井区重点工作同步考察识别干部管理办法(试行)》规定,在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在突发事件、重点工程、中心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干部中选拔。
三、推荐方式
先进行个别谈话推荐,再进行会议推荐。
个别谈话主要听取区党政班子成员、区人大及政协主要领导、有关乡镇党委主要领导等方面的意见,同时接受干部群众的举荐。所推荐人选经区委组织部审核符合条件的,纳入民主推荐范围。
个别谈话推荐由区委组织部按规定组织实施。会议推荐采取区委全委会推荐的方式进行。
四、选拔程序
动议、民主推荐、考察、讨论决定、任职等环节的工作按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和省委“一个意见、五个办法”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五、有关要求
(一)干部群众署名举荐的,要本着对事业负责、对组织负责、对干部负责的态度,按照职位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,结合干部特点,审慎推荐并署名填写《干部署名推荐表》(附后)。
(二)严格责任追究制度,对隐瞒事实,弄虚作假,有意欺骗组织的,将追究推荐人的责任。
(三)要按时、按要求推荐。提名推荐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4月17日18:00,请及时将《干部署名推荐表》交区委组织部干部室。
咨询电话:0813-3305966
监督电话:0813-12380 3300443
中共自贡市贡井区委组织部
2015年4月13日
干 部 署 名 推 荐 表
被推荐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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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 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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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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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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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治面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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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历及专 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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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单位及职 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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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荐担任职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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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荐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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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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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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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被推荐人关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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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
推
荐
人
现
实
表
现
情
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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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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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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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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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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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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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
荐
理
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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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荐人签名: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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